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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青公的故事(四)

階磚仔、白牌車與紅V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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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代尾聲,香港社會經常有示威抗議罷工等事件,巴士司機亦曾加入罷工行列服務,做就了非法白牌車的出現,解決市民迫切的交通需求,致使靈活的非法白牌車變成合法的紅 VAN。(圖為 1967年暴動的圖片 / 網絡)

提起青山道,便不得不說「亡命小巴」。「亡命小巴」是大眾對「紅 Van」的戲稱,當中貶義居多,亡命是指車速快,同時也是指責不少司機的駕駛態度相當急進甚至是魯莽。

「紅 Van」正式名稱叫「公共小型巴士」,起源與在五、六十年代新界地區的一種九座位新界的士有關,因為此類車是輕型客貨車(英文:Van),所以又稱作「九人Van」。由於它的車身有一條黑白格子相間的「腰帶」,因此又被稱「階磚仔」。

 

深宵時份,不少紅 VAN 化身「亡命小巴」在青山公路上飛馳 (圖:香港巴士大典)

當時,「階磚仔」不會在街上兜客,而是在站頭輪候。荃灣眾安街是「階磚仔」其中一個站頭,來往地點包括深水埗青山道和油麻地佐敦道,收費每位六毫,其經營模式與今天的小巴非常類似,只是行駛路線和範圍及限制不同而已。
 

新界獨有的 9人的士,因為車身有黑白格仔腰線,所以被人喚作「階磚仔」另外一點要留意,當時可以用作商業經營的車輛,其車牌是黑底白字,即是黑牌車 ( 圖:網路)

1960 年代的荃灣眾安街與青山道交界處,停泊著兩輛第一代「紅VAN」。眾安街是「階磚仔」 9人的士以至後來9人小巴「紅VAN」 的重要站頭
( 圖 : 網路)

1960年代人口漸多,本來只有的士和「九人Van」為合法收費載客工具,但「九人Van」經常超載,此外,又出現私家「白牌車」收費載客,非法充當的士;當時違法收費車輛載客情況相當混亂。後來,政府進行整頓,統一規管的士以外的收費載客車輛。由於最初以輕型客貨車為車型 ( 階磚仔 ) ,車身保留腰線,就算後來改用小型巴士的車型,這類公共小型巴士依然被稱作「紅Van」。
 

1950~60年代 ,私家車車牌是白底黑字。私家車如果載客取酬,便是非法的「白牌車」
(圖:網路)

上面提到,「紅Van」的另一個前身便是白牌車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,公共交通的網絡遠不如現在四通八達,新界不少偏遠鄉村並無巴士服務,村民日常出入,除了「階磚仔」之外,便只能靠一些非法經營的輕型客貨車及私家車,因為在當時汽車登記制度,能載客的輕型客貨車與私車同為非營業車輛,所以車牌同為白底黑字,所以又被喚作「白牌車」。

當時的「白牌車」主要穿梭於新界各鄉郊小鎮,雖然是非法,但因為車程比巴士短,效率高,又能到達巴士服務不及的地方,所以儘管車費較高亦甚受歡迎,就算經常被警方掃蕩,也是屢禁不止。「你有張良計,我有過長梯」,為應付警察「放蛇」捉人,白牌車便加設一個叫「蛇仔」的跟車,負責收車錢之餘,又要負責「睇水」,逃避警方的追捕。

67 暴動對社會民生有極嚴重影響,公共交通也隨之癱瘓 (圖 : 網路)

到了1967年的時候,時局極為動盪,街上不時有土製炸彈 ( 土製菠蘿 ),交通經常受到影響。及後,巴士公司又因工人罷工而被迫停駛,市區交通隨之癱瘓。政府當局為了讓社會各行各業繼續運作,一度默許「階磚仔」及「白牌車」進入市區接載乘客,但亦衍生不少問題。這些非法載客車輛經常在大街路口和巴士站、電車站等客,阻塞交通。故此,這樣的經營方式不能長此下去。
 

到了1967年底,香港局面漸見平穩,交通恢復正常,當局便乘勢收拾亂局,打算取締九人的士之類非法經營。可是,民間卻習慣乘搭便利,遂有聲音反對取締,認為社會應有輔助性交通工具,建議發牌管理。當局幾經考慮,於1969年6月13日公布,會將小巴分成兩類:一類叫公共小型巴士,即係現在的小巴;另一類叫私家小型巴士。前者可以在街上兜客收費,最多可以載14人,除了有限制的地方,其他地方都可以上落客;後者不可在街上兜客,通常用作學童巴士,或者私家巴士。

第一代紅 VAN,已是14座位 (圖 : 網路)

數十年來,紅 VAN 的車型變化相當大,不只愈來愈闊落舒適,亦加裝冷氣及增加座位
( 上圖是14座位小巴、下圖是 16座位冷氣小巴。來源 : 網路)

小型巴士(小巴)從此登上歷史舞台。政府自1970年代中起便限制紅色小巴不能在「已有完備鐵路及巴士網絡的新發展地區」和在「新落成的快速公路」提供服務。雖然新式公路相繼落成,但「紅Van」只能行走舊路 ( 即大埔公路及青山公路 ) 來往新界。「紅Van」也就成為青山公路一道特色風景,有上水元朗線、元朗屯門線、元朗荃灣線、元朗旺角線、元朗佐敦線、元朗銅鑼灣線等。服務沿線居民,填補了巴士班次疏落的不足,特別是通宵時段。直至今天,小巴依然是新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。

作者 : 艾頓

參考資料
搭紅VAN──從水牌說起:小巴的流金歲月 (麥錦生口述, 王俊生筆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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